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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中合わせの恋/背道而馳的愛戀

作者 = 鈴藤みわ  繪師カズアキ

★大獲好評的BL小說《樂園之歌》續作!

「教我跳舞吧」隸屬於藝能事務所的國中生文人,
在培育所和一彌邂逅。
為了追求成為藝能界第一的夢想,
二人一同邁出腳步、互相追趕彼此的身影,
不知不覺締結了近似兄弟的濃密羈絆。
最終兩人以偶像團體「NUMERO」成員的身分出道。
但是當時文人心中對一彌懷抱著情感糾葛,
那是名為「單戀」這條長遠艱困道路的開端……
無論多麼痛苦,無論多麼受傷,
唯有這份戀情絕對不能讓你察覺……
為了要繼續走在你的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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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贈小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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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集

 

故事的章節是以兩主角的第一人稱視角相互交錯來敘述

“一彌,為了和你邂逅的命運。”

因為受傷不能繼續以芭蕾舞者為目標的文人,在電視上看到偶像團體的伴舞,

為了能有一個盡情跳舞的地方,去報名了藝人培訓所。

 

一彌對文人的第一印象是個醜八怪卻有著優雅厲害的舞姿。

因為得到一個現場伴舞的機會,與紫苑一起尋求文人的指導。

不擅與人相處的文人雖然願意幫忙但態度十分不親切,一彌感到很煩躁。

得知以後大概會與文人組成團體,一彌決定改造他。

“只是為了自己,才接近你罷了。

 明明只是這樣而已”

 

一彌與姊姊雙葉大改造了文人,雖稱不上是漂亮但有一種冰山美人的氣質。

一起練習、一起買衣服、一起討論著往後的目標,一起度過的時間變多了。

像是兄弟,像是理所當然的存在。

“現在回想起來,那段時間簡直就像‧‧‧‧‧‧

 蜜月   般的時光”

 

看著文人的改變,一彌開始有著獨佔欲,因為文人是自己心愛的弟弟。

無意間看到的耳環認為很適合文人,決定要送給他,還有幫他打耳洞。

為了怕痛的文人,打洞的瞬間用親吻轉移注意力。

“不具任何意義,代替麻醉的一吻。

 雖然對於第一次接吻的文人感到抱歉,不過也僅止於此罷了。”

一彌、文人、三津彥、紫苑、五朗正式組成了名叫NUMERO的團體。

五朗此時表明與三津彥正在交往,文人與紫苑表示接受而一彌卻完全排斥。

一彌對於文人接受同性愛且支持的態度,覺得是時候讓文人談所謂普通的戀愛。

 

一彌帶著文人與自己的朋友們見面,也促使了文人第一次性經驗的發生。

回到家的文人把食物都吐了出來,之後夜裡總是伴隨著難纏的惡夢。

“我想永遠在你身邊看著你的笑臉。”

文人喜歡一彌,選擇帶著微笑面具扮演著NUMERO的文人,因為他自知這段愛戀不會被接受。

 

一彌所崇拜的前拜神大哥的戀人那智,性別為男性。

漸漸的覺得自己不厭惡男人之間的戀愛,但這是因為這是別人的事情。

文人因為胃潰瘍及營養失調而昏倒住院,經紀公司的渚小姐說一彌是主因。 

我喜歡你,文人的告白讓一彌非常震驚,也對彼此的關係畫下一條界線。

“「文‧‧‧‧‧‧」

 僅屬於我的,文人特別的稱呼。

 我決定今晚將它封印起來。”

 

因為工作的關係團員們都穿上了女裝。

文人被工作人員騷擾,一彌無意間的解救下鬆了口氣,但隨即被一彌說噁心給傷害了。

影響了工作,文人自知還會在意,必須再拉開距離。

因為女裝照片的關係,得到了一個電視劇的工作,角色為被男主角愛上的賣春少年。

強烈的角色會影響著世人的觀感,但這也的確是提高知名度的機會。

“等到開始拍攝時,一個人行動的時間也會增加。

 我內心有某個角落如此期望著。”

文人決定接受這工作。

 

工作人員對文人的騷擾,一彌是故意裝作無意解救的。

文人忍受的個性讓一彌感到煩躁,卻也只能暗地幫忙。

“用力咬緊下唇的習慣。

 你自己都沒察覺到吧。”

一彌對於文人新戲的角色感到憤怒,但也體會到所謂的知名度上升。

開始有瘋狂的粉絲,情況日漸嚴重,一彌不堪其擾。

神大哥說自己是用做愛來抒發壓力,沒有一個出口會崩潰的。

 

對戲的男主角芹澤看穿了文人帶著面具,提議要幫助他。

文人問一彌自己是否有咬嘴唇的習慣,一彌要他別再接近告訴他這件事的人。

一彌無理由的發怒導致了彼此的爭吵。

 文人無力的求助芹澤,得到了假裝戀愛的提議。

芹澤無預警的出現在NUMERO雜誌拍攝的現場,並宣告文人是戀人。

因為戲劇對手戲的關係,大家都當作為了戲開玩笑而已。

一彌卻很生氣,認為芹澤是看穿文人習慣的人。

“能夠傷害我的人,除了一彌你以外,再也沒有別人了。”

文人跟芹澤坦白自己被男人甩了,對這個看穿自己的人卸下心防。

 

上集主要敘述著文人的“單戀”,不過我不覺得是單戀就是XD

作者說寫上集的時後被讀者說看不下去,文人太可憐了,一彌未免也太遲鈍。

一彌在意文人的程度,這可以說是愛情,但他自己不願去解讀自己。

只不過是因為他把自己侷限在所謂正常的這個框框罷了。

文人也不可憐,在愛情裡面難過卻還執著,我想愛過的人都能體會吧。

執著與放棄選擇權在自己,看開與看不開也是在於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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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綾の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